区编办开展“13、23、33”及“三个必征”行动力保征求到真意见
区编办开展“13、23、33”及“三个必征”
行动力保征求到真意见
区编办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普遍反映的征求意见难的实际,立即启动了“13、23、33”及“三个必征”行动,力保征求到真意见。
首先根据区直部门征求意见的范围重点是服务对象的要求,将本单位服务对象细分为三类,即基层乡镇街道类、区直部门类、法人事业单位类,每类分别指定一名党员干部专门负责征求意见。在实施中,对13家乡镇街道利用先进的网络设施进行意见征求;在区直部门中重点选取了23家和编办业务比较多的单位,上门进行征求意见;在法人事业单位中重点选取了33名从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工作相对固定且时间较长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征求意见。
其次为了达到征求意见对象涉及全面覆盖,严格按照“三个必征”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一是服务对象意见必须征求。选取了69家服务对象,利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征求意见。二是编委领导和成员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必须征求。对区编委领导和成员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分别指定一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上门进行意见征求。特别是区编办主任亲自前往市编办,就我办领导班子和党员科级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征求了市编办全体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局中心负责人的意见。三是调入不到一年的党员科级领导干部原单位的意见必须征求。对调入我单位不到一年的两名科级领导干部,指派专人前往原任职单位就该同志“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意见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