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23 】 【选择字号:

西政发〔2018〕45号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兰州市县(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兰政发〔2018〕4号)要求,经2018年5月11日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更新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现将《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调整更新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本部门(单位)原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尽快按程序调整更新行政许可目录和甘肃政务服务网西固子站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单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调整为省市级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调整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要切实加强取消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试行)》、《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试行)》要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尽快组织编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进一步修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拟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要认真对接区审改办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调整更新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要件,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同时,要积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联系,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加强对我区的培训指导,确保全区行政许可事项与省市上下衔接、标准统一。
  三、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动态管理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维护《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严肃性,对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省政府、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凡各部门(单位)调整更新行政许可事项,须向区审改办报备。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实施。区审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部门(单位)执行《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49)项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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