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承接取消和调整兰州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西政发〔2017〕12号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承接取消和调整
兰州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
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深入推进“放、管、服”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兰政发〔2016〕83号)精神,经2017年2月6日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部门承接取消和调整兰州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部门承接和调整兰州市政府部门
第十四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
附件
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部门承接和调整
兰州市政府部门第十四批调整和下放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一、增加及增加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5项)
(一)增加的行政许可项目(3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下放实施机关 | 备注 | 
| 1 | 医师、护士执业注册 | 市卫计委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 
 | 
| 2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市城管委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卫主管部门 | 
 | 
| 3 | 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核准 | 市城管委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卫主管部门 | 
 | 
(二)增加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2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下放内容 | 原实施机关 | 下放实施机关 | 备注 | 
| 1 | 教师资格认定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 市教育局 |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 | 
 | 
| 2 |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 市卫计委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 
 | 
二、增加的备案制管理项目(1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下放实施机关 | 备注 | 
| 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市质监局 | 县级人民政府质监主管部门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登记。 | 









 甘公网安备 62010402000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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