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0”举报须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21 】 【选择字号:

 
“12310”举报须知
 
 一、“12310”是全国统一的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电话。举报人可直接拨打“12310”向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如向异地或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举报,须在“12310”前加拨该地区区号。
  
  二、机构编制举报受理的事项主要是:  
  (一)超编进人的;  
  (二)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的;  
  (三)超领导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四)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五)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六)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七)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八)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九)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  
  (十)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三、举报需要提供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具体情况,以便及时受理。以举报某单位超编进人为例,举报人需要提供该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如有可能,请举报人尽量提供能反映该单位编制数量的资料和反映该单位实有人员情况的干部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电话簿、值班表等。这些材料可以发传真,也可以用手机或者数码相机拍成图片发送邮件。
  
  四、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下达到各单位的,而不是下达给具体人的,涉及具体人员去留和待遇等问题的举报,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的受理范围。
  
  五、实名举报将有利于举报问题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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